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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搬家公司,并说已经为我选定了出租屋的地址,那是一间带家具出租的屋子,我摇摇头,不知为何,我执意要将我在家里的旧床带上。上了大学,来到了出租屋,陌生的环境让我全然不适应。交完读化工专业的申请书之后,我疲惫地躺在了我的旧床上。
虫鸣,从床底下传来,和许多年前一样。
我脱了衣服,把自己扒光,进了被子,蒙住脑袋,听着这阵虫鸣,我闭上眼睛,呼吸越来越急促,额头冒出了汗,耳朵尖得别说虫鸣,自己的哽咽和凝滞都听得一清二楚。
晚上,我满头汗水,从被子里面钻了出来,喘着粗气,望着形似虚无、深邃夜空的天花板,一时间居然分不清我是头晕脑转,还是癫狂了。但我冷静下来没多久,我就又听到了虫鸣,我已经习惯于此,能够听到它的声音,是每个晚上都要经历的事情,所以我并不感觉烦闷,反倒还觉得这像是安魂曲。
抬起手,我把手机从枕头边拿了起来,打开屏幕一看,已经临近晚上九点。放下手机,我抱着被子睡下,昏沉的一夜便就这样过去。
在学校的化工课程很无聊,我在教室里没有认识的人,听课也很麻木,很快就有了在笔记本电脑上下载点游戏来打发时间的想法,但我知道,专业课程的考核十分严格,而这些课程的分数又都影响到毕业,我无奈之下,只好硬着头皮拿出笔记本做着笔记,教授写了什么,我就记录什么,然后在旁边装模作样地勾画。这个过程十分痛苦,我只是看起来不停笔,实际上这些东西枯燥乏味,我一个也不想要记住。如果稍微有了些空闲,我就在化学公式的旁边画些立体图,在不错过讲授内容的情况下,稍微偷懒。下课当然是最好的解脱,一下课,我也不想去哄闹的食堂,一头扎进我的出租屋,以点外卖来解决饥饿。
不过,坐在我身边的同班同学弗朗西斯·波诺弗瓦看起来却比我要轻松得多,弗朗西斯是法籍学生,来到美国只是因为他的父亲在美国砸了钱,他上课往往什么也不做,一只手夹着香烟,另一只手就在刷Instagram,金色的中长发披在他的肩膀,他歪着头,不知刷到什么内容,就会笑一笑。我从小就十分讨厌烟味,弗朗西斯一旦在上课的时候抽烟,我就会犯恶心,最后我戳了戳他,委婉地跟他撒谎说我有肺炎,他跟我道了歉,态度诚恳,但照抽不误。
弗朗西斯和我一回生二回熟,课间就开始主动来找我,当然,他跟我也根本没什么话题好聊的,大多数时候就是把他那群别的班级的朋友叫过来聊天,而只是站在我的旁边。等那群朋友散开之后,弗朗西斯靠在走廊的栏杆上,他的确帅气,而他的中长发懒散地披在他的肩膀上,披在画着LOVEANDPEACE的短袖上,弗朗西斯刷完手机把手机放到口袋里,之后就两手空空。当然我也早就料到了,他上课连一支笔都不会带,何来希望让他带别的东西呢?由于闲得无聊,我开始观察他,没过多久就发现弗朗西斯手上有一个彩虹手环。
“那手环不错。”我尽力地搭话。
“当然了,代表LGBTQ的。”弗朗西斯转过身来,又拿出一根香烟,我嫌恶地皱眉,回避着转过头去,把头伸向外面的空气,“最近在参加这个游行活动,我和我的男友都参加了。”
“……男友?”我问了一句。
“我是男同性恋?”弗朗西斯也不可思议地看着我,“难道这不就是六色彩虹的含义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