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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点血罢了,离心脏远着,这话说的过分,一向嘴臭的四皇子听了也想给他鼓掌。
“三哥,你真不愧是我三哥,上回在大哥府上,你竟然吃家奴咬了一口的元蹄,我还以为你是叫人掉包了,今日一看,你果真还是你。”
“我夹给他的,我不夹出来他怎敢不吃。我自然是我,只是许久不像今日这样放纵了,真是神清气爽。”
“你的那个家奴生得又不差,难道欺负起来不是心神爽快?那鞭子抽他好使么?”
“家奴家奴,他叫陆清之,”明晖翻了个白眼,经过一番回想,吐槽起陆清之来了,“鞭子吃灰去了,拿鞭子抽他?真是杀鸡焉用牛刀,他就只喜欢舒服的,这样也不要,那样也好疼。又好哭又娇气,纸糊一般,头几回我都没怎么他,他就上吐下泻浑身发烫,鞭子,根本挥不开。”
说到陆清之,明晖的话骤然多起来,分明是他欺负人,从他口中说出来倒像是他受了欺负,是又无奈又委屈,不愧是当惯了主子的人。
“只喜欢舒服的?你就喜欢不舒服的,岂不是很无趣很没劲很烦人?”
他二人本是一般大,自小离的近,明晖的性子,他是亲眼所见,宫里头最能折腾人的主子,明晖是当仁不让。
明晖对他的打趣并不恼,点点头接着他的话说:“烦人呐,是有些烦人,尤其他刚来的时候,又烦人又可爱,后面倒是越来越可爱了,聪明的时候聪明得可爱,蠢的时候又蠢得可爱,也是十分有趣有劲。烦是烦,但我情愿让他烦一辈子。”
明晖说着开始有些笑意,“说他烦,他也乖,响鼓何须重锣?加上他有时哭的可怜,我听了心里头闷闷的,我也就舍不得欺负狠了,担心他落下病根,不能伺候我一辈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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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嫌他烦,又喜欢他,喜欢他,又……”四殿下看一眼阿采,意味深长的顿了顿,“他不喜欢他的,你喜欢不就行了。你这不是也玩的很开心的?”
“一事是一事。”明晖看一眼阿采,阿采闷头吃了一阵,这会儿已经放下了碗筷,“回去歇着吧,不必你伺候了。”
阿采知趣的撑着身子起来,由从旁过来的小厮搀扶着退下。
“美人在身下伺候,身姿摇曳,泣涕娇吟,莹莹玉体累累伤痕,怎能不喜欢不高兴不痛快?不过这种高兴与搂着他时那种高兴又不同,大不同,要爱过才方知不同,你不懂。”
“我是不懂,我最不懂的,是你和大哥究竟最后花落谁家。”
明晖一口酒在口中回味了好一会儿,一面笑一面摇头:
“我没想那些。”
“是是是,你没想,大哥也没想,只是想为国为民做点事罢了。要我,我也不想,为了什么呀?难道是为了看黄狮舞?但你虽不在长安,可那些大臣巴巴的盼着你回来,为这,父皇连封王分府也不提,只独独将大哥分出去,可怜我,大了还像是笼中鸟,在偌大的皇城里这儿不能去那儿不能走。换我是你,这要我让,那我也绝不可能让,死也不让,我没这命,唉,我现在只盼着你和大哥早早定下来,早早把我赶出长安去——我跟大哥也这样说。”
他好像谁也不偏向,对明晖说的却是让。
“天晚了,我有些想他,回去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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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上的美人多如过江之鲫,明晖爱陆清之,但好像也不妨碍他寻欢,倒不是抵挡不住诱惑,他压根儿也没想过要抵挡什么诱惑。
陆清之发觉明晖手上的指环不见了,也没多问,毕竟是他先弄丢了指环,直到这天晚上。
陆清之见月儿圆,便要在门口等着明晖回来,下人拿来个垫子,陆清之就坐在门阶上托腮等着。
阿采等着明晖去,等也等不来,摆弄着手上的指环,一鼓作气,想凭着指环赌一把,就这样两人在府门口撞上了。